精武中学作业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作业,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市教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规范〔2019〕18号)《西青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结合我校实际及《精武中学加强作业管理方案》特制订此方案。
一、公示时间。每天下午放学前,各班学生的每日家庭作业均公示在电子班牌上,教务处进行抽查,课后服务时各班作业公示在本班黑板上。
二、公示位置。学生每周的家庭作业各学科组提前安排,在金山文档小程序上进行公示。
三、公示作业内容。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
四、公示作业用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90分钟。
五、优化作业设计。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六、学校每月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每月一查)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七、各班作业日志每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进行检查比对,核实公示作业与实际作业量,避免作业超量。
精武中学教务处
2021.9 |